破产管理
关于推荐常熟市瀛宇纺织品有限公司债权人会议主席的公告
苏州方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5-09-02 16:53:38 作者:SystemMaster
为了充分保护全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常熟市瀛宇纺织品有限公司债权人会议的顺利召开,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60条的规定,拟推荐由中国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支行担任常熟市瀛宇纺织品有限公司债权人会议主席。
各位债权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5天内向管理人提出并说明理由。
常熟市瀛宇纺织品有限公司管理人
2015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