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管理
职工债权公示
苏州方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5-11-16 09:58:51 作者:SystemMaster
职工债权公示
吴江市久鑫织造有限公司全体职工: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于2015年 09月25日裁定受理吴江市久鑫织造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同日指定苏州方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吴江市久鑫织造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管理人依法接管久鑫公司后,认真审查了劳动人事档案、调查了社保信息,询问了公司法定代表人及财务人员关于公司职工工资、社保、医保支付情况和职工劳动关系解除情况。结合劳动工资仲裁情况及法院对职工工资、经济补偿金的执行情况,截至2015年09月25 日,吴江市久鑫织造有限公司应付职工工资、经济补偿金已经全部支付完毕,并解除劳动关系。
现将已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名单进行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的规定,职工对公示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请于2015年12月15日前向管理人提出,同时请提交相关凭证;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管理人联系方式:苏州市吴江区笠泽路110号吴郡中环大厦8楼,
联系电话:0512-63483598,联系人:章凤珍。
附:已解除劳动关系职工名单。
吴江市久鑫织造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О一五年十一月一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