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管理
苏州市红钻石食品有限公司管理人公告
苏州方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5-08-12 15:55:15 作者:SystemMaster
苏州市红钻石食品有限公司债权人:
2014年4月18日人民法院报上刊载了苏州市红钻石食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公告》,苏州市红钻石食品有限公司债权人应在2014年6月17日前,向管理人苏州方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通讯地址:苏州市干将东路636号丽景苑1幢706室;邮政编码:215005;联系人王志明,联系电话:0512-87775888,手机号码:13004510389)申报债权。
管理人确定债权申报的截止日期为2014年6月17日(扣除端午假期)。此后,凡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的债权人属逾期申报,可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现管理人参照《诉讼费缴纳办法》相关规定减半收取该费用。
特此公告!
苏州市红钻石食品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O一四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