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管理
破产清算债权申报须知
苏州方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9-08-22 13:41:36 作者:SystemMaster
江苏融科进出口有限公司
债 权 申 报 须 知
一、申报债权应提供如下材料:
1、债权申报登记表一式二份;
2、债权人为企业的,提供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申报人的授权委托书及申报人身份证明;债权人为个人的,提供个人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护照正反面复印件;申报时应提供原件供管理人工作人员核对。
委托代理人申报的,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同个
人);
中国大陆以外的债权人,本款规定的材料需经过所在地的公证机关公证后再经中国驻该地的大使馆认证方可。
3、证明债权事实的相关证据材料;
4、载有债权人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及受偿债权拟汇入的银行
账户的确认书。
以上材料格式可登陆苏州方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网站下载,网址:
二、申报人应当如实、详细填写债权申报登记表以及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申报材料;
三、申报人应当严格遵守申报现场秩序,服从管理人工作人员的安排,有序申报及接受解答;
四、申报材料将由管理人进行登记造册后,严格审查、编制成表。申报人应当积极配合管理人的审核,如实回答管理人的询问、核对。
五、编制的债权表,将提交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核查。债务人、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无异议的,由人民法院裁定确认。债务人、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有异议的,可以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江苏融科进出口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O一九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