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管理
审定补充申报债权公示(二)
苏州方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5-11-25 17:52:01 作者:SystemMaster
关于常熟市瀛宇纺织品有限公司管理人
审定补充申报的债权的公示(二)
常熟市瀛宇纺织品有限公司全体债权人:
2015年5月27日,江苏省常熟市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受理了常熟市瀛宇纺织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并确定了债权申报期限。债权申报期限届满后,除2015年10月13日公示的1家债权人补充申报了债权外,有2家债权人补充申报了债权。
为了充分保护全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管理人将审定的补充申报的债权进行公示。债权人对管理人审定结果有异议的,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管理人提出书面异议及相关证据资料。
常熟市瀛宇纺织品有限公司管理人
2015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