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管理
苏州盛宇达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债权人委员会拟定成员名单
苏州方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6-07-29 09:17:24 作者:SystemMaster
苏州盛宇达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债权人委员会拟定成员名单
常熟市人民法院(2016)苏0581民破1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苏州盛宇达塑胶制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67条规定,设立苏州盛宇达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债权人委员会,债权人委员会拟定成员名单如下
1、常熟市地方税务局
2、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莫城支行
3、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支行
4、常熟市特种油品二厂
5、江苏环湖宏顺彩钢泡塑有限公司
债权委员会成员拟定说明:
1、常熟市地方税务局是债权人中唯一有优先债权的单位;2、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莫城支行是总部在债务人所在地的金融机构,债务人主要账户开立在该行;3、常熟市特种油品二厂、江苏环湖宏顺彩钢泡塑有限公司是一般债权人;4、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支行是债权人中债权金额最大的债权人。
2、经调查:债务人员工在2014年3月份已经全部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无职工债权,所以债权人委员会中不设职工代表。
根据有关规定,管理人特作本公告。如债务人的债权人及有关人员对上述拟定的债权人委员会拟定名单有异议的,请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管理人提出。如期满无异议的,管理人将提请常熟市人民法院决定。
特此公告。
苏州盛宇达塑胶制品有限公司管理人
2016年7月26日